精神病患者彭林成患病多年,但家庭拮据无钱治疗;邹艳自称无病,却被家人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张芳,一个精神正常的知识分子,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院和居委会记录进精神病名单。
有人病了,但没人管;有人没病,但偏偏被当成病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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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病了?
目前我国对无犯罪或者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强制住院,没有法律规定。这导致大多数的疑似精神病人都是被直接送治,现有法律并不能够有效防止恶意送治。而另一方面,像彭林成这样的贫困患者却为高昂的医疗费用所困,在有关精神卫生法规出台后,他们的困难可望获得解决。
“我没病”的抗争
被预料的“强送收治”
在被家人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前,邹艳就委托了律师前来“救驾”
我有病,我怎么不知道?
2006年这一年,27岁的邹艳和建筑师张芳都遭遇了无妄之“病”。精神状况良好的两人此前均被强行认定为精神病人。
2006年10月22日中午,黄律师接到委托人邹艳的求救电话,说她被家人强行送进了广州一家精神病院。此前邹艳在《授权委托书》提到,如果出现“亲属间存在利益冲突,强行送本人入精神病院”的情况,黄律师可代为行使一切权利。
黄律师赶到医院后报了警,但始终未能见到自己的当事人,医院承认收治了邹艳,但拒绝让黄律师见她。邹艳其后被家人转移,与黄律师彻底失去联系。事后,邹艳的一名好友透露,邹艳家境不错,家人从小就替她包办一切,现在邹艳打算掏出20多万元跟人合伙做生意,家人担心她上当,所以强烈反对。黄律师则认为,这件事的关键在于,精神病医院怎么能仅凭家属单方陈述就收治“病人”,“如果家庭内部存在利益冲突,按照这种收治方式,医院就可能被利用了。”
邹艳现在失踪了,连委托律师都找不到,律师怀疑她被非法拘禁,为了让她现身,黄律师不得已起诉自己的当事人。
被捏造的“精神病人”
建筑师张芳多年后发现,自己成了居委完成普查任务的“猎物”
如果说医院不能凭单方陈述就收治病人,那么居委会凭空捏造精神病人,又该怎么防备?
最想知道答案的人可能是建筑师张芳。前年8月,她接到通知前往越秀区登峰街(原属天河区)黄田社区居委会填写资料,意外发现自己早在2000年天河区的精神病普查中就被中山三院精神科一名医生诊断为精神病人,资料显示提供病史的人是她的前夫周某。张芳一怒之下,于去年4月将周某和中山三院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并道歉赔偿,但被驳回。
正常人被莫名其妙诊断为精神病人,从前年8月至今,张芳这名国家注册建筑师一直奔走在“摘帽”途中。随着调查的深入,她看到了自己是怎样由正常人变成精神病人的。曾经在手册家访记录上签名的医生承认,他不认识张芳,也从未家访过,所写内容只是复制之前的诊断内容。随后,当年曾经参加过这次普查的一居委会主任透露,当年普查有指标,各社区居委会此前没掌握这个比例的精神病人,只有把平时不大正常的居民统计进来,当年常跟丈夫吵架的张芳于是被列入。另有一名结婚多年未生育的妇女也被计在其中。
目前张芳已经上诉,仍在等待市中院的判决结果。
精神病院向钱看?
《精神卫生法》难产,导致一些精神病院“谁给钱就听谁的”
精神病医院收治患者是否能够仅仅根据家人的要求?认定一个人是否精神病人的依据是什么?随着媒体披露的这些离奇个案,这些问题逐渐凸现。对此,曾有医生辩解说,家属往往是患者最亲近的人,最了解患者情况,医院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诊断并收治精神病患者没有问题。
但是这不能排除家属不良目的的送治。精神病院该对谁负责?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现在精神病院收治病人,一般都是“谁给钱就听谁的”,因此病人的正当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病人的探视权、通信权等往往形同虚设。
要解决所有这些与精神病有关的问题,专家们认为,必须出台《精神卫生法》。这部法律我国于1985年开始着手起草,但至今未能出台。按照国际惯例,精神病的防治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但若出现意外则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而在我国,是否由地方政府来承担患者治疗费用成为立法的瓶颈。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我国大约有5%的人群患有不同程度上的精神疾病和精神障碍,怎么对这个特殊人群的权利加以保护,是我们未来要面对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一个病人的困境
时代病人彭林成
55岁的彭林成因无钱治疗,3次割腕5次自杀,还持刀对峙警察
当邹艳和张芳忙着“摘帽”时,55岁的精神病人彭林成捅了个大娄子。
“小杨,能不能请医生帮我检查一下身体?”1月7日一早,彭林成又一次拨通了本报记者的电话。半个月前,他住进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医院承诺免费给他治疗。彭林成住进医院后,先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医生称,彭林成由于童年的不良经历,以及成年后的生活失败,患上了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但身体并无大碍。
但彭林成始终觉得自己身体有问题,他一直为此很烦。
因为很烦,彭林成在过去一段时间里闹出了很多事情。上个月17日,彭林成将一把尖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警察来了,救护车来了。彭林成站在一个2米深的地基里说,他要见记者,还要见律师。他说,他多年前在老家承包鱼塘,受人欺负,他希望通过报道,让坏人得到惩罚。他还认为某电视台在报道他上次准备自杀时,冤枉说他准备持刀杀人,希望该电视台能澄清这个事情。后来的调查表明,彭林成的这两个问题,都是“伪问题”。
但彭林成坚持己见,他以自杀为要挟,和警察对峙了八个小时。其间还刺伤了一名救援人员。
这不是彭林成第一次“出事”。之前,他曾3次用刀将自己的手腕划破,其中一次是在中央电视台旁的高楼上,他还自称5次自杀未遂。家人每天对他的行为担心不已,怕他会持刀伤害到其他无辜的人,想送其入院,但苦于没钱。
2006年12月17日“闹事”后次日,彭林成背着一根木棍到街道办“负荆请罪”。但街道办的人认为,他这么做是为了获得免费治疗,不让他进门。因为这一闹,彭林成的房东担心他惹事,不愿再租房给他,要求彭林成一家连夜搬走。
彭林成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幸运的是,彭林成的遭遇经媒体披露后,白云区心理医院答应免费给他治病。上个月20日,他住进了医院。
彭林成们
精神病治疗成本高,有关条例的起草将使贫穷患者得以救治
像彭林成这样的各类精神病患者,据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2004年的估算,全省约有122万,重性精神病每年新发逾3万人。与精神病患者逐年上升的情况相比,广东省的精神科医生却严重缺乏。据统计全省目前全部精神科专科医生近2000人。
这种供不应求的状况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据了解,神经精神疾病目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到2020年将上升至疾病总负担的1/4。
精神病人的治疗成本较高带来了许多问题。据广东省第二工人医院精神科主任钟煜林介绍,精神病人的一个疗程,需耗时3个月,至少花费五六千元以上。一个疗程后,病人每月药品开销还需要几百元,维持期达两年。如患者再发病,维持期更长。他还说,精神病人的人际环境更不容乐观,大多数患者往往被家庭无奈抛弃,成为最边缘的人群之一。
所幸,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省政协委员林社后等在去年省两会上曾建议: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其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和服药费用应纳入医疗报销范围。
省卫生厅对此的答复是,我省准备出台政策,将患精神病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和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险筹基金支付范围。在省财政提高补助标准之后,将逐步扩大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精神病人大额门诊费用,可逐步纳入合作医疗补偿。目前,我省已经启动了《广东省精神卫生条例》起草工作,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问题将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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