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7日讯
年关将至,大批的农民工都准备结算工钱回家过年,可是作为工地包工头的暨木生这个年是怎么也过不好了。昨天他告诉记者,由于10多万元的欠款还讨不回来,他至今仍欠了部分工人的工资,以至每天都有工人跟他要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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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付工程款及工伤款达11万?
据暨木生介绍,2004年10月份,他与北京某房地产海南公司签订合同,承建位于蓝天路的某某国际大酒店。至2005年8月工程按时完工,实量实算的税后工钱应是99万余元,但该公司在支付了94万后,余下的5万多元却拒不支付。
尽管他和工人多次前往该公司讨要,但均无结果,该公司的负责人王某更是对他们避而不见。
暨木生还提到,2005年10月,由于工地4名工人在给该公司另一工地施工过程中受伤,他与公司负责人达成协议,由他暂时垫付4名工人的医药费和赔偿费共计6万余元,而公司则会在计算总工钱时还给他。但由于当时他没有与该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该公司至今拒绝补还这笔费用。暨木生称,他事先垫付的6万多元费用都是预支工人的工资款。
为了这11万欠款,暨木生带着没有工钱回家的工人去了四趟派出所,希望找到解决途径,派出所建议他们去找劳动监察大队,而劳动监察大队则称工伤事故归安全局管。“说句实话,我们现在连打官司的诉讼费都拿不出,”与暨木生一起奔波讨工钱的李某无奈地说。
讨不回工钱原是签了“糊涂字”
事情到底是不是如暨木生所说?记者找到了北京某某房地产海南公司的副总王某了解情况。王某告诉记者,像暨木生这种纠缠不清的要钱方式,干扰了他们正常的工作秩序。
王某称,其公司与暨木生之间已经结清工程款则是有字据证明的。他随后叫人拿来一张手写的字据,上面写着“某某国际假日大酒店工程结算单”,上称酒店工程款全部结清。下面有暨木生的签名及“飞龙工地全部结清”字样,时间是2006年1月。
面对这张字据,暨木生告诉记者,签字时他被该公司的5、6个人围住,并告诫他不签字就拿不到钱,迫不得已他才签了字。他还特别肯定地说名字和“某某工地”字样的确是他所写,但“全部结清”绝对不是他亲笔写的。
对于工伤事故一说,王某表示他不清楚。对于暨木生的辩解,王某称,要钱必须拿出证据,工伤也不能空口无凭就由他们承担。
本报法律顾问秦和民律师表示,像暨木生这种情况,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有其他与事情无关的在场人员作证也可以。他同时提醒广大农民工,要提高法律意识,在与利益相关方达成协议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因为法律要求解决任何问题必须提供证据。(程菲林宇)(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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