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黄祖祥王昆火)昨日,晋江市委、市政府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通报去年来晋江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共有8名科级干部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
去年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3件、新立案97件,其中贪污贿赂22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1件、失职渎职11件、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6件、妨碍社会管理秩序57件;涉及科级干部8人,党员91人、监察对象24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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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报了去年晋江查处的两起较为典型的案件。
一是晋江市工商管理局罗山工商管理所所长陈永东涉嫌侵吞公款、受贿案。在该案中,陈永东多次采取收入不入账、收入不全部入账的手段,将工商管理费据为己有。其本人在龙湖、罗山工商所任负责人期间多次贪污、受贿,作案长达数年,还用侵吞的公款购车、买房等。最近,经晋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永东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起诉中。
二是晋江市商业集团有关领导受贿案。该案中,晋江市商业集团负责人留有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让国有土地,而是在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与一家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该地块转让给该公司,并收受该公司贿赂16万元。在以后办理该用地相关转让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晋江市国土资源局的经办人员甚至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积极为该公司出谋划策,钻有关审批制度和办事程序的空子,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发时,留有利正在办理退休手续。最近,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留有利有期徒刑11年,晋江市纪委也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昨日,泉州市委常委、晋江市委书记杨益民在通报会上提出,春节期间是腐败滋生的高发季节,以往查处的很多违纪违法案件都是在这期间发生的。他要求,晋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确保廉洁,标本兼治、杜绝腐败,严把关口、健康过节,共同营造过年的新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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