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创)一厨师得了病性心肌炎,并安上了人工心脏起搏器。他认为因为公司厨房通风设施不良,才导致他患病,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9万余元。近日,江北区法院判其败诉。
厨师索赔2.9万
2004年6月,余某被江北一家公司聘为厨师,从事公司炊事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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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底,余病情加重,被诊断为3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性心肌炎,后进行了永共久人工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共产生医疗费2.8万余元。从去年6月到今年4月,余某先后向区劳动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但都被认定为不属工伤。余某不服,将区劳动局告上法庭,今年7月,江北法院仍维持了这一认定。
后余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9万余元。
余某称,公司厨房在改建前经常因燃烧不完全产生有害气体,又没有通风设施,导致他患病,公司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厨师败诉
公司辩称,余某每天只有半天工作量。厨房面积有40平方米,通风设施齐备,对厨房改造后,条件更好,其所患疾病与从事的工作环境无任何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余某没有证据证明其所患疾病于在公司厨房工作的工作环境有因果关系。他要求公司赔偿,没有事实依据,驳回了余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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