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昼夜,第一时间冲向现场,那是陈德东和所有消防民警工作的缩影。做了13年消防民警,经历了无数惊心动魄的场面。有两次火场救险,依旧让罗湖消防大队笋岗中队第三行动队队长陈德东记忆犹新。时间定格在2007年1月11日的早晨和2006年7月2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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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出警
2007年1月11日8时26分,罗湖区清水河一路某木材公司宿舍4楼414房陷入一片火海,房间里蹿出的浓烟散发着令人窒息的焦味。热心市民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命令后,罗湖消防大队笋岗中队中队长林积光迅速带领一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两台水罐泡沫车、一台指挥车和13名民警火速赶到现场。
现场早已聚集了大量围观的群众。“五楼、六楼还有人!”“看,天花板好像掉下来了!”围观群众大声议论着。
“火势有向五楼蔓延的趋势”。林积光中队长立即向行动队队长陈德东下达命令,“迅速把消防民警分成三组展开战斗。”民警曾健翔、刘梦路、黄新安直接进到5楼、6楼解救被困人员;民警程华雄、熊正贤、凌涛运用水罐泡沫车对火点灭火;民警冯远群、丁友江疏散清理被困人员。司机蓝绍明、黄国辉、薛建军也没有闲着,他们负责供水和出水,利用十吨水罐泡沫车进行供水。
直到11日8时50分,灭火抢救疏散工作全面结束,30名被困人员全部被疏散出来。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有几名被困人员还是从梦乡中被解救出来的。看着现场群众从惊恐恢复到平静,林积光与陈德东相视一笑,大家紧张的神经忽地松弛下来。
不眠之夜
2006年7月2日晚上19时40分,罗湖区桃园路与梨园路交界的一家大型装饰材料交易中心陷入了火海中。笋岗中队立即出动多功能车、10吨水罐泡沫车、9.5吨水罐泡沫车等三辆消防车和16名干警赶赴现场。
“戴好呼吸器,跟我一起走。”中队长林积光与行动队长陈德东率先冲入火场进行火情侦察。现场一片狼藉,浓烟夹着火势不断向窗户、大门喷出,整条梨园路周围被浓烟包围。这家装饰材料交易中心位于梅园路与犁园路交汇处东北角,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着火点位于该中心靠近北门的商铺。由于该中心主要经营灯饰及装饰材料,市场内存放着大量的可燃易燃物品。
中队长林积光一边向陈德东布置进攻任务,一边向指挥中心请求增援。
陈德东一面指挥多功能车停靠在西面梨园路上,一面组织消防民警由北门、东北门、西北门三个方向进行灭火和阻止火势。这时,9.5吨水罐车停靠在该中心西门,车上架出一支水枪对西面火势灭火。
几分钟后,罗湖消防大队、特勤一中队的增援队伍赶到现场。救火抢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场突然响起了呼喊声。怎么回事?
意外事件
“快让我进去,我要进去!”一名男子与现场保安发生了激烈争吵。
原来,由于很多商铺业主急于减少经济损失,他们不顾劝阻冲入火场抢救自己的财产。现场聚集了大量围观人员,焦急的店主们拼命地冲进入店内抢救物资,现场出现了混乱。
林积光中队长立即请求指挥中心调集辖区治安警及交警到场维持现场秩序。消防民警一边开展灭火工作,一边在现场进行疏导,指挥现场保安严格把守在火场周围划出的警戒线上。
惊险随之而来,情绪激动的那名男子还是冒险冲进了一楼的一间商铺。“必须把那个人立即撤离”。林积光中队长焦急地下达命令。“我去,我也去!”林积光话音刚落,行动队长陈德东和民警王韶峰立即戴上空气呼吸器,手执照明灯,争先恐后地进入火场。
冒着火灾现场有可能倒塌的危险和高温的困难,陈德东和王韶峰终于成功将“不听劝”的男子带离火场。
带伤灭火
经过近十个小时的连续作战,第二天凌晨4时30分,大火全部被扑灭。灭火行动不仅保护了该中心东北面、西南面的大部分商铺物资,而且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火场基本没有明火了,但是由于建筑物的倒塌,商铺内还存放有大量的易燃材料,如果不及时清理火场,仍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由于连续作战,所有消防民警的体力已经严重超负荷。在不久前的训练中,民警王韶峰的左手受伤了。这次,他是带伤前来灭火的。
为了圆满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彻底消除隐患,行动队长陈德东带领民警分成三个组采取分片包干方法彻底清理火场。陈德东和黄新安在这次行动中翻动可燃物和物品时,手臂多处被玻璃割伤。直到全部清理工作结束,坐在返回笋岗中队的消防车上,陈德东和黄新安才感觉到手臂鲜血淋漓。
做了13年的消防民警,即使是在休假期间,陈德东每次听到消防车的声音,就忍不住四下张望。每当他来到陌生的地方,就会不由自主地观察哪里有消防隐患。“没办法,这是职业习惯,我的同事们都这样。”陈德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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