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统计部门了解到,去年我市城市居民用于交通和通信消费的支出增势强劲,人均消费突破千元,比2005年增长20.9%。
据了解,去年我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为1066.98元,增幅居八大类消费第三位。
其中,交通费支出增幅较高,去年市区居民家庭人均交通费支出272.98元,市内公共交通类支出94.90元,出租汽车费支出66.41元。通信消费支出也大幅增长,去年市区城市居民人均用于通信消费的支出为699.46元,市区城市居民家庭移动电话每百户拥有量达到163部,比2005年增加17.5部。
(刘静 剑英 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