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7日讯(记者 李灏 实习生 邹琳摄影报道)今日,本报“南国打假大行动”特别策划推出了打假细化后的首个打假主题“不合格食品”。由于目标明确,“火力”集中,不合格食品打假活动首战告捷:一大批涉嫌不合格的食品被查,共7个品种、6000多包(件)。
今日上午,本报打击不合格食品的征集消息见报后,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线索。根据相关举报,记者联合海口工商局龙华分局及滨海工商所,对水产码头的食品批发商行进行检查。
其中,执法人员在水产码头东的海南锦州食品有限公司内,发现了7个种类涉嫌不合格的食品。包括:侨香牌酥角皇、侨香牌软香馅饼、侨香牌冰爽红豆饼、泰汇牌花生糖、云山牌淮山鲜奶饼、嘉伦牌香酥曲奇。
执法人员指出,从2005年7月1日起,肉制品等10类食品必须亮QS证生产及销售,包括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未取得QS证的相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产品。而本次查获的6000多件不合格食品,均没有QS强制标志,有的还缺乏必备标识,涉嫌不合格食品。
目前,工商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将铺面货架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下架,同时将其仓库内库存的7种无“QS”标志的食品也全部现场封存。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请认准产品包装上蓝色的“QS”认证标志,即凡在最小包装袋上加印(贴)蓝白相间的QS标志,标志后有12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QS标志是消费者辨别食品质量安全与否的重要凭证,购买时必须注意识别。为防止不法厂商使用假标志蒙混过关,申请企业通过审核后,国家质检总局均会及时进行公告,消费者如果对产品上的“QS”标志有疑问,或要辨别产品上“QS”标志的真伪,可以登陆国家质监网站(www.aqsiq.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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