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日前召开的广州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表示:“虽然广州资讯和媒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也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1月17日《南方都市报》)。言下之意颇有一点要让媒体为广州的社会治安状况负责的意思,一言既出,立刻引起了各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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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张书记的讲话,并不是真的认为是媒体的报道造成了社会治安状况的恶化(比如实际发案率的上升),而是他认为,媒体的报道造成了市民和外界对广州治安状况主观感受的恶化。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张书记其实是没有必要责备媒体的,因为媒体的报道总归是第二性的,即便有泡沫,但泡沫破了,还是有一点水,并不全部都是空气。造成市民和外界对广州治安状况主观感受的恶化固然不好,但在客观上却是有利于推动广州治安改善的。
具体说来,媒体的介入,首先有利于个案的解决。虽然我们并不怀疑警方的职业精神,相信他们即便是没有舆论的压力也能够尽力破案,但舆论的压力无疑会使警方更加尽力的。这方面的例子有很多,比较著名的就是去年发生的钟南山院士笔记本电脑被抢案,由于钟院士的名人身份,旋即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结果一件原本无头无脑的案件,在短短几天内就被侦破了。如果被抢的是一个普通人,又没有被媒体报道,我们是很难想象会这么神速地破案的。
媒体的介入,还有利于推动制度建设,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和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这一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媒体的推动。就广州的社会治安状况而言,我们能够看到的变化还包括:一线的警力增强了、预警机制逐步开始建立起来了、“禁摩令”开始生效了等等,这些制度或制度性措施的出台,也无一不和媒体的介入与推动有关。
张书记对媒体的批评,还包括他认为媒体对治安问题的报道,“也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在我看来,群众无疑是需要安全感的,但这种安全感是建立在充分知情基础上的真实的安全感,还是建立在对自身的危险处境茫然无知基础上的虚假的安全感?这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况且媒体的报道也许增加了普通市民的心理压力,但也同时促使他们提高了警惕,更关注自身的安全,凡事更加小心,从而使犯罪分子更难以得手,这在客观上也有利于广州治安状况的改善。
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媒体都是推动社会治安改善的建设性力量,作为统筹管理一方社会治安的领导,应该多考虑如何和媒体充分合作,如何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动员公众的参与,推动相关制度的改善,而不是把媒体作为一个“碍手碍脚”的因素而拒之于千里之外———这才是处理社会治安和媒体关系的正确态度。郭松民(北京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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