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12岁的株株(化名)和同伴玩耍时,不慎坠入留有浓硫酸的贮存罐,株株父母将肇事工厂告上法庭。昨日,厂方被太仓市法院判决支付株株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3万余元。
去年夏天,12岁的株株和同伴放学后到太仓市某树脂公司的废弃品场地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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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树脂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并未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且放置地点未与居民区保持安全距离,现场也无任何警示标志。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显著过失。 赵莉蔡峰王晓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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