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经过侦查,将三名白天在肥打工,晚上实施飞车抢夺、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擒获。昨天下午,合肥警方在公布案情的同时,呼吁尚未报案的受害人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单身女子屡遭“飞车抢夺”
2006年12月5日晚10时许,合肥市民朱女士下了夜班途经包河区骆岗镇某菜市时,被一辆摩托车上下来的两人抢走2500元现金、手机和小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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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于12月21日夜紧急召开了全市各警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布置开展了打击“飞车抢夺”犯罪专项行动。
大海捞针揪出嫌疑人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项行动小组终于在系列“飞车抢夺”案件中,挖掘出了重要线索,发现这几起“飞车抢夺”案件有着一定的共同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中有一人体态较胖,操肥东口音。二是所骑的摩托车均是一部深蓝色跨骑摩托车。
围绕这些特点,刑警三大队民警在全市范围内走访调查,尤其对全市的各出租房屋进行摸排。12月30日深夜,当民警排查到合钢西大门外的小朱岗村一出租房屋时,发现租住在此的姜某和王某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描述的极为相似,并且姜某也有一部深蓝色跨骑摩托车。
12月31日凌晨,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果断出击,在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某(男,长丰县人)。经审查,姜某交代:自2006年10月初以来,他利用购买的无牌照深色跨骑摩托车,伙同王某(男,27岁,肥东县人)、陈某(男,22岁,肥东县人)夜晚在本市包河、瑶海等地区,选择单身女子,疯狂飞车抢夺、抢劫作案20余起。
经过周密布控和开展卓有成效的追捕工作,2007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相继被抓获。
警方呼吁更多受害人报案
经过进一步审查,三人交代,他们均为在肥打工人员,三年前王某与姜某、陈某相识后,长期租住在小朱岗村,渐渐地靠打工挣的辛苦钱已不能满足他们进迪厅、上网吧的需要,加之王又迷恋赌博而且债务累累,最后就连房租的钱都没有。为了“不劳而获,又能挣大钱”这一共同目标,3人一拍即合,很快打起了飞车抢夺、抢劫的主意。自去年10月初,三个人时分时合,三个月先后在全市作案20余起,抢得现金、手机、小灵通等财物价值3万余元。
另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人先后在全市作案20余起,但是只有十几起案件的受害人报了案,这给案件的定罪和定性带来一定的困难,警方希望受害人前往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报案,联系电话:2928344。(吴斌、张静、邵玏沨)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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