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据《生活新报》报道,“我没见过本案中的这些毒品,我也不认识这些东西就是毒品。”面对走私、运输、贩卖海洛因的指控,被称为“毒枭之王”的韩永万如是作答。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以韩永万为首的特大跨国贩毒团伙案进行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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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2月初、2004年6月至8月、2005年七八月间,韩永万贩毒集团分别走私、贩卖海洛因186千克、206千克和383.35千克。
韩永万为自己辩解说:“本案中的那些毒品我没有见过,我也不认识那些东西就是毒品。”他还说,该团伙都曾作出的大量有罪供述是因遭到刑讯逼供,他身上至今都还有伤痕,在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屈打成招。
关于这个说法,公诉人当即提出反驳。
由于案情复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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