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美国五角大楼1月18日公布《特别军事法庭手册》,就如何实施去年生效的《2006年特别军事法庭法案》做出了具体规定。在该手册中,法官得到授权,可以在审判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可疑成员时自主决定采纳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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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准将托马斯·海明威说,手册的规定完全符合《日内瓦公约》有关囚犯和审判的规定。
手册没有规定检察方提出证据的标准,而是授权法官决定采纳哪些证据。根据手册规定,被告可以了解所有不利证据,包括未经证实的证据和机密证据。而法官则拥有就这些证据做出判断的广泛权力。手册要求法官一一核实每个案件中的每个证据,以确定其是否有效。
手册还规定,根据2005年美国有关禁止“残酷、不人道、侮辱性地对待”囚犯的规定,通过虐囚获得的证据是无效的。不过法官可确定证据是否是在这项规定生效之前获得的。如果是,法官可考虑采纳。
美国总统布什2006年10月17日签署《2006年特别军事法庭法案》,允许美国中央情报局(中情局)对恐怖嫌疑分子进行严厉审讯,并批准特别军事法庭对恐怖嫌疑分子进行审判。
(王建芬)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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