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电器原董事张宏状告证监会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张宏,因不服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作出的《关于顾雏军等人实施市场禁入的决定》及其针对张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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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诉称,去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顾雏军等人实施市场禁入的决定》,以科龙电器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为由,分别决定顾雏军、严友松、张宏等7人为市场禁入者,其中决定张宏自该决定宣布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日,中国证监会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龙电器及顾雏军、张宏等12名董事分别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张宏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0万元。张宏针对上述两项决定分别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复议,中国证监会经过审查,对两决定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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