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信息报》报道18日上午,震惊中外的韩永万特大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本报曾予多次报道),在昆明市中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称为“毒枭之王”的韩永万及其两名同伙段必武、韩启繁分别受到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三项罪名的指控,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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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韩永万被控三宗罪
根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韩永万主要有三宗犯罪事实。第一宗发生于2001年2月初,检察机关认为韩永万当时指使杨新能、杨清效,将186公斤海洛因藏在白糖内,于同年2月13日从芒市运往昆明,途经木康检查站时被公安民警查获。杨新能、杨清效后来被判处死刑。第二宗发生于2004年6月至8月,韩永万从境外组织了206公斤海洛因,交于段必武藏于中空的柚木里运输,再次被公安民警查获。第三宗发生于2005年8月,韩永万安排其侄儿韩启繁,将383.35公斤海洛因交给他人贩运,当年9月被中缅警方联合查获。
辩白韩永万:我不认识毒枭谭晓林
公诉机关指控,杨新能、杨清效,是经韩永万引荐,到另一大毒枭谭晓林的手下做事。但面对这一指控,韩永万不承认自己认识谭晓林。“我知道谭晓林这个名字,但是我不认识他,我们没有什么来往。我知道谭晓林,那是因为他在缅甸拥有一支有名的地方武装。”韩永万辩称。而侦查机关认为,韩永万在缅北地区是一个龙头老大级的人物,不论从他贩毒的数量,还是从他雇佣的贩毒团伙来讲,都有超过谭晓林之势,而在谭晓林2001年落网之后,韩永万在缅北成了真正的“毒枭之王”,他和谭晓林没有瓜葛是说不过去的。
落网包租飞机潜逃被老挝警方迫降
对于韩永万因何被抓,公诉机关以涉及侦查秘密,没有出示相关证据,他们仅出示了公安机关的一份证明。资料显示,2005年8月,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截获一条情报,称韩永万雇佣了一缅甸人鲍岩板,让韩启繁将383.35公斤海洛因交给鲍岩板,从缅甸邦康送到缅甸勐软贩卖,遂报请公安部,与缅甸、老挝和泰国禁毒部门联合展开行动。当年9月10日下午,鲍岩板武装贩毒团伙在三倍于己的中国警方和缅甸政府军的武力威慑下,被迫缴械投降,全部海洛因被查获。韩永万闻讯后,翻越群山潜入老挝。联合专案组追至老挝,韩永万又包租小型飞机准备逃往越南。但是他的飞机一起飞就被老挝警方控制并实施空中管制,最后迫降在老挝琅勃拉邦机场。2005年10月2日,经中国、老挝和缅甸警方协调,韩永万被移交中国警方,其在缅甸组织贩买的近400公斤海洛因,同时交由中国警方处理。至此,一直在境外从事贩毒活动,但从不进入我国境内的韩永万,终于沦为了阶下囚。
内幕为偷运毒品在缅甸买20亩山林
韩永万等三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抵死不肯承认自己走私、贩卖或者运输毒品。韩永万竟称:“我没见过本案中的这些毒品,我也不认识这些东西就是毒品。”虽然韩永万在法庭上极力翻供,但在其所作的有罪供述中,他曾承认自己参与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三宗犯罪。他说:“2004年3月,我向鲍岩板买了630万元的海洛因,我打电话叫段必武到我家,问他有没有办法将这些毒品运到广州去卖。他说有办法,就是将木材中间掏空,将毒品压缩成圆柱状藏进去。”段必武的有罪供述中也说:“韩永万吩咐我后,我就出4万元,在缅甸买了20亩山林,后来我叫侯某去砍树,当地政府不让砍,我就叫侯某买了40方柚木,将中间掏成圆柱形,把毒品压缩好后放进去。”2004年年底,云南警方获悉大批毒品将从缅甸运入国内,遂截获了两辆厢式货车,从车上装载的200多根进口柚木中查获了206公斤海洛因。该案破获后,隐藏在“金三角”向我国境内供毒的韩永万,终于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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