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退保侵害消费者权益
滞留消费者保费,又出具虚假情况说明擅自退保,这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致使一些消费者投的“车险”失灵。
去年7月,孟女士在车辆遭遇车祸后,就向其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索赔,但遭到拒绝,理由是该公司已在2005年10月根据孟女士的申请办理了退保手续。
| |
经查,是华晨销售公司滞留保费惹的祸。按照事先约定,华晨公司应将孟女士支付的5.9万多元保费
转交给大地保险公司。但华晨公司仅将其中的3万元支付给了大地保险公司。2005年9月20日,“华晨公司”又向“大地保险”出具了所谓“孟女士一直未付保费”的虚假情况说明。“大地保险”遂假借孟女士申请退保的名义办理了车险退保的手续。市消保委认为,华晨公司无权滞留消费者的保费,作为车险的承包人,“大地保险”有责任与被保险人保持联系,告知相关的权利义务,但大地保险没有做到。
强词夺理推卸理赔责任
强词夺理,否认客观事实,是一些保险公司推卸理赔责任的又一手段。2005年8月28日14时,毛先生驾车行驶在浙江舟山市普陀区车港加油站附近时突遭暴雨,为避让直冲过来的行人,他在减速让道时不慎冲入路面的水坑里,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警大队当天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因避让行人,轿车冲入水坑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毛先生向某保险公司报案,该公司派人在现场拍照之后,在定损时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损失确认书”上,却做出了“因客户涉水行驶,当天天气未达到暴雨状态,故进水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予理赔”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毛先生当然不能接受。既然当地交管部门为消费者出具了证明,保险公司就应当予以认可,这个结论显然是保险公司在归避责任。
偷梁换柱国产车保了进口车险
消费者购车买保险,投哪家公司,保何种车险?应由消费者自己选择。但有的商家和保险公司在代办保险时,却向消费者打了“闷包”。2005年7月13日谈先生购买了别克君威轿车,在办理车险时,双方约定了某财产保险,销售公司称只要4000元即可办理,消费者就同意了。去年7月谈先生去续保时,发现自己的国产车保的却是进口车险,比国产车险多出了400多元钱。面对谈先生的不解,销售公司一位小姐辩称,是生产厂家要求销售公司在销售该车时要为客户购买进口车险,理由是该车的玻璃是进口的。沈先生也因买保险被打了“闷包”,遭遇了理赔的麻烦。某汽车销售公司在没有得到沈先生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把他的汽车保险买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外地支公司,为办车险理赔,他得赶往外地。
呼吁整顿保险公司应规范行为
面对商家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市消保委发出呼吁,希望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整顿保险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