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血液中心矢口否认年薪25万之说
昨日,大洋直击记者联系到广州市血液中心一位姓何的工作人员,他一口否定了职工年薪25万的说法,因为血站实行的是财政收支两条线,医院买血所付的钱不会直接给血站,所以不存在血站内自己分钱的可能性,他透露血液中心的科级干部月薪只有¥4000左右。
按照广州市的规定,每家医院每年都要制定一份用血计划呈交给卫生局,由卫生局统筹调配用血,医院购买血液并非与血站的直接行为。
至于为何献血无偿用血有偿,广州血液中心工作人员给我们列了一大串流程:采集血液后初次筛选--使用国产试剂进行检验--用进口试剂复检确保来源的安全性--存藏--运输。这些都是形成临床用血价格的原因。这名工作人员表示,采用同样的监测手段在医院的监测费用不会低于600元,。血液采供机构情况则不同,没有盈利,但有政府补助。
现在广州医院用血的标准血价为:全血每200毫升220元,50或100毫升的小剂量全血每袋加收分装费20元;其它稀有血型全血,每200毫升660元。
利用公共资源创收引不满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辉在《第二轮改革的十五年》一文中称,我国如今不仅存在着公共品供给的不足,而且还叠加了“公共品缺少公共性”的体制弊病:早在改革前旧体制下,收入高者享受更高的公共福利,而收入低者公共福利享受得更少,“二次分配”不是缓解了而是加剧了初始分配的不平等。这个弊病在如今单向度的市场化改革中不仅没有克服,反而有加剧的趋势。由于体制缺陷形成的“扩权容易问责难,卸责容易限权难”,使得“放权让利”的改革成了“弃责争利”,公共服务部门放弃服务责任,利用公共资源大肆“创收”,同时却凭借垄断权力排除来自民间的竞争……
秦晖教授的这番话,可谓是对这个行业的典型解剖。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而第六十条则规定,血站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究竟怎么样,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大力监管和广大民众的监督,如果把真相放在阳光之下,就不会有网友以匿名的方式在论坛上发表不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