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1月18日电记者从江西宜春市公安部门获悉,1月11日发生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导致一名学生死亡的校园“枪击”事件,其经过已经查明,并确认系学生玩改装发令枪不慎走火伤人。对受害学生家属的赔偿等善后事宜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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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介绍,11日上午,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附近一社会青年易某将一支经过改装的发令枪交给该院机电系模具专业06级学生周某保管。当天午饭后,周某把发令枪带到教室,引起了正在教室里看电视的其他同学的兴趣。13时50分左右,当学生黄某接过发令枪在同学面前把玩时,扳动了击锤,导致发令枪走火,击中学生程良的头部。程良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13日上午死亡。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副局长杨振耀介绍,发令枪一般用于体育赛事,里面装有引火和铅弹,如不是近距离走火且击中要害部位,几乎不会伤及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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