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月16日报道了一则读者来信,是安徽省望江县太慈镇的60名学生家长的联名上书:在送孩上学报名注册时,发现学校收费明显超标(超出安徽省教育厅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一费制”),而且各年级收费中均含有30元保险费,如不缴纳就不能办理入学手续,所缴保险费也不出具收据。
眼巴巴看着学校乱收费,揩学生的油,却举报无门、申诉无路,任其恣意行之无人治理,这实在让受教育者感到既愤懑又无奈。其实,和这60名家长一样,遭遇过教育乱收费的困惑与无奈的家长并不占少数。
为何60名家长为讨一个公平的说法,四处奔走,却四处碰壁呢?为何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会出现投诉人多、治理者少的怪事呢?笔者以为,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依然在喊打声中招摇过市,于怨声载道中高歌猛进,其症结在于有政府为其“撑伞”。
长期起来,发展经济是头等大事,由于财政投入的偏衡,财政资金分配的不合理,我国教育资金的实际投入严重不足。据联合国一份资料统计表明,一个国家正常用于教育的投资应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左右,而中国目前只有3.28%,而实际落实到教育身上的比例又被再三“打折”。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教育经费短缺现象更为突出。本来基础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投入保证,但地方财力捉襟见肘,往往还需要拆东墙补西墙,保证教育投入成为一种奢望。为弥补经费短缺的黑洞,地方政府就大兴教育产业,“羊毛出在羊身上”,默许或迫使学校收费,将政府支出转嫁到老百姓头上,以弥补投入的不到位。待到上级检查整治之时,由于地方政府与教育部没有隶属关系,上级教育部门对地方只有批评建议权,没有管理权,而地方政府才是最后拍板的人,所以教育乱收费就穿着权利马甲,有公权“护体”,没有大碍。阜阳市物价局原局长张洪钧制止教育乱收费,反遭上级部门指责,最后无奈请辞,这就是有力印证。
有了政府的保护伞,学校也就敢顶风收费,以求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给教师发点补贴。在利益的驱使下,各种名目的违规受费、乱收费也应运而生。服务费、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转学费、赞助费、建校费……简直不胜枚举。收费“猛于虎”,据教育专家保守估算,10年来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教育乱收费已经连续六年成为中国价格举报之首。
如此,我们可以就不难“把脉”乱收费这一顽疾:一方面国家明确规定,禁止教育乱收费;另一方面,政府又没有足够的财力保证教育发展必需的费用,政府成了教育乱收费的主谋,这样,治理教育乱收费就陷入悖论——政府大力整治乱收费就是拿起板子打自己。正如此,大喊治理教育乱收费就无异于“贼喊捉贼”。所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会一直“雷声大,雨点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优先保证教育的投入,踏踏实实发展经济,这方才是教育的福音。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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