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县电视台连续播放色情片!”近两日,这个消息在平山县城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据该县群众称,1月16日晚上和17日上午,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一部片子,多处情节涉及色情内容。近日,记者在平山县电视台负责人处证实,是由于工作人员审查不细导致这部片子在县电视台播出。
县级电视台“播黄”,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青少年的成长无疑是一个“红色警报”。一位家长告诉记者,他的孩子还在上初中,他在孩子的书包内发现了一张淫秽光盘。孩子承认光盘是从别人那里借的,还没来得及看,并说自己是16日晚独自在家时看了县电视台播放的节目,里面有不少色情镜头,看完后还想“再睹为快”,就借了这张盘。县电视台播放的这部片子,让许多群众感到气愤。一方面,电视台播放色情片,可能对孩子们造成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对人们社会价值观、道德观的形成以及日常生活的行为都将产生潜移默化的负面效应。
应该看到,目前在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查和监管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失和盲区。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禁止制作、播放“载有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节目”,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应当依照该规定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尽管规定得很原则,很严格,但一靠电视台自身监督,二靠地方主管部门监督,都不足以堵塞因疏漏“播黄”的漏洞,因为“自我监督”难免被利益驱动所扰,主管部门监督更是“老子管儿子”,“一个楼住着”、“一个锅里吃饭”,其软弱无力,可以想见。而广播电视行业的特点又决定了即时监管和整改上的困难,往往一个镜头过去,捕捉并予以纠正就已经是时过境迁了。“红色警报”提醒管理者必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敞开和畅通公共举报渠道,鼓励媒体揭短,使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查处,问责到人。
县级电视台竟然出现“播黄”,不能只说一声“由于工作人员审查不细所致”就“下不为例”,如果没有相应的问责措施,终归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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