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宁是福建省顺昌县民族中学的初中生物老师,这几天,他作为一起民事纠纷案中被告代理人,四处收集证据。这都是因为他已去世十多年的叔叔,竟然成为一起案件中的被告,并被判败诉。
顺昌县人民法院2004年9月15日判决黄伟前(黄世宁的亲叔叔)败诉时,黄伟前已于1994年2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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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政治处廖主任说,2005年发现被告黄伟前早已死亡,该院于2005年4月对此案进行了再审,并撤销了2004年的那份判决书。2006年10月,富邦公司把黄伟前的妻子、儿子等列为被告,向顺昌县法院起诉,这个案件重新开始进行一审。2007年1月12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目前此案正处于二审阶段。
(据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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