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检验检疫人员对台湾秋刀鱼进行检验检疫。
本报汕头讯(记者王冲寒、阮晓光、陈正新通讯员刘冰摄影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汕头成为省内首个对台实施检验检疫便利措施口岸之后,首批享受该项便利措施的台湾渔船于本月16日从汕头口岸进港。据介绍,这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只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等资料便顺利完成报检手续。
汕头毗邻福建、台湾,是广东主要的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在国家公布给予福建优惠政策后,汕头检验检疫局主动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将国家给予福建的优惠政策延伸到汕头,最终取得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认可和支持,同意汕头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口的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
至此,汕头成为继福建后,广东省第一个对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实施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的口岸。
本次25.5吨由台湾远洋捕捞船队捕获的秋刀鱼在汕头口岸顺利进境,标志着此项便利政策正式启动,制约汕头水产品加工业的原料问题将得到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