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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发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会议通过的《决定》是一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三大基本问题,作出了深入和具体的回答。

  一、为什么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站在时代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总结我们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在认识深化和理论创新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实现社会和谐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六中全会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把和谐写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这一论断,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标志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这一论断,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科学分析国际国内形势,深刻论述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的必然选择。全会决定强调,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提法。过去我们讲我国的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同时并存,现在,我们强调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同时发展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从国际来看,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这是我们发展的机遇。同时,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这是我们面临的挑战。从国内来看,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政治长期保持稳定。这是我们的机遇。同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这是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这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造成了我国发展由缺乏财力难以兼顾解决长期积压的问题的阶段进入到了一个具有一定财力开始能够解决长期积压问题的阶段;我们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3、客观分析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紧迫性。六中全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1)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2)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3)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4)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5)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6)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里,我对这些发展不和谐的现象,作以下具体的分析:一是贫富差别不断拉大,不同阶层发展不够和谐。据国家统计局测算,1990年全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343,1995年为0.389,2000年为0.417,其中2000年已超出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的标准。若按照世界银行的数字,中国上世纪80年代初期基尼系数为0.28,到1995年为0.38,1999年已达0.456。另据2004年国家财政部科研所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基尼系数已高达0.458。这些数据表明,居民收入增长不协调,贫富差距拉大的幅度过快过大。二是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城乡发展不够和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呈缩小趋势,1979—1985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率先推行,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78年的2.57:1,缩小为1985年的1.8:1.1。80年代中期随着改革重点向城市的转移,城乡差距开始逐渐扩大。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进一步扩大到3.24倍,如果考虑到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农村生产成本支出、实物估价等因素,有关专家计算,城乡收入实际差距为5—6倍。三是区域发展差距持续拉大,区域发展不够和谐。改革开放以来,纵向比较,各个地区经济都有很大发展;横向比较,东部沿海地区比中西部地区发展更快,地区差距拉大了。按照东中西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倍数比来看,从经济总量看,东部地区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从1980年的50%提高到了2003年的59%,中、西部地区分别由30%和20%下降为24.5%和16.5%。从人均GDP看,东部地区人均GDP水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幅度进一步提高,由1980年的高出34%,提高到2002年的53%左右,而中西部地区人均GDP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也进一步扩大,由1980年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和70%,下降为2002年的70%和59%。四是经济发展“一条腿长”,而社会发展“一条腿短”,经济社会发展不和谐。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保持了年均9.6%的高速度,在全世界一花独秀,但各项社会事业相对落后。公共教育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公共卫生体系、文化事业体系以及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体系、社会危机处理体系等各项社会事业体系极不完善,发展滞后。最突出的是教育、医疗、住房问题。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成为老百姓呼声很高的问题。五是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人与自然发展不和谐。由于经济增长的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的转变,投入产出的效率还不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不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资源短缺、生态恶化、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瓶颈。六是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社会秩序不够和谐。我国社会稳定的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长期存在着一些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这主要表现为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群体性事件和境外重大突发事件对我国社会稳定的影响突出,严重干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上述种种不协调、不和谐的状况,不仅已经影响到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而且成为了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急切希望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的定义。我们依据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尝试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一个界定。2004年党的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初概括。2005年2月19日,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党的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就明确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实践主体和根本目的。我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定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全体人民都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建共享、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对于和谐社会的这一界定,可以从两个基本方面理解:一是从社会人际关系看,在全体人民之中,在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所有制的人士中,人们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而且由于在人民内部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因而全体人民能够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二是从社会矛盾状况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不存在社会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矛盾占主体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社会,而且这些矛盾由于不是处于对抗和冲突之中,完全可以通过和平的、民主的、自我调解的非对抗形式解决,因而矛盾各方能够互相促进,良性运行,和谐共存,共同发展。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物质财富相对宽裕的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物质财富的相对宽裕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的前提和基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物质财富的生产,从而一定的物质财富,这是“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所以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这表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更不会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批判了离开生产力发展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今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仍有必要批判和防止离开生产力发展抽象谈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唯心主义倾向。有人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不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会造成社会发展的不和谐。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才能为解决发展不和谐的矛盾创造必要的条件。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追求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和谐。这是因为:首先,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在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和正义的规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才能使出台的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因而也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其次,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在调节社会各阶层的不同利益和矛盾中,只有遵循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再次,公平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在为实现国家的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原则,才能体现一个政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的为之奋斗和献身。公平与正义是直接关系到全体人民的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的重大问题。坚持公平和正义,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各级政府组织和权力机构只有坚持公平和正义,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干群关系才会融洽。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安定有序是人类社会在解决了基本生存需求问题后必然的要求和发展趋势,也是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标志。一个社会安定有序,本身就是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表现。反之,一个社会如果处在动荡不安、混乱无序的状态,本身就是社会不同群体矛盾激化的表现,是社会冲突得不到化解的结果。在混乱无序的状态下,社会不同群体不同成员人人自危,相互猜忌,离心离德,一盘散沙,这种状态下社会不仅不可能是和谐的,而且也根本没有条件谈到发展。因此,社会要和谐,首先要稳定。安定又必须是全面、动态的安定。所谓“全面”,是指安定包括政治安定、经济安定、社会秩序的安定以及人心安定等几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面。政治安定是整个社会安定的核心;经济安定是整个社会安定的基础,社会秩序正常是政治安定和经济安定的必要条件;人心安定是社会安定的综合体现。所谓“动态”,是指这种安定不是在封闭、静止状态下的安定,而是在信息开放和社会进步中的稳定。实现全面、动态的安定,要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不断克服社会各种不安定因素,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动态平衡中实现安定。当然,仅仅安定还不构成和谐,安定还要和有序相结合,才能构成和谐。因为,在无政府、无组织的无序状态下,公平与正义就会无人伸张,社会矛盾就不能及时地调节和化解,不同利益群体就不能彼此相安无事、和谐相处。只有处在组织程度较高的状态下,通过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才能使有着不同利益和要求的群体和个人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民主和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益的政治文明成果,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制度保障。一般说来,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即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广义地说,民主是指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实行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问题的社会活动机制,狭义地说,民主是指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政治制度。过去我们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现在我们还要补充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为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推进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才能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形成既有对多数的服从又有对少数的保护这样一种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执政方式,它要求把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最高权威,作为约束所有社会成员的根本规范。法治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因为法治与人治是对立的,法治的对立物是人治。只有实行法治,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社会成员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有实行法治,通过法律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才能保证社会公正。只有实行法治,坚持依法行政,把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而不是采取“群众运动”和“群体闹事”的方式,才能防止社会矛盾激化为对抗和冲突,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有序;只有实行法治,使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民主的实现。物质财富相对宽裕、追求公平与正义、社会稳定有序、实行民主法治,这些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这些条件又是随着社会主义本身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已经具备了实现这些基本条件的可能,但无论就哪一方面而言都还存在较大差距,或者说,我们现在构建的和谐社会还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不论是在和谐的程度还是和谐的水平上,都需要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和完善。

  三、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六中全会全面把握中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会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八条六个方面:(1)根据民主法治的要求,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根据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3)根据诚信友爱的要求,提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4)根据充满活力的要求,提出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5)根据安定有序的要求,提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6)根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提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最后强调,要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3、要坚持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六条原则。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把依靠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前提,把提高人作为发展的根本途径,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全会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社会体制配套改革。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制。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过程。要根据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推进,要求社会公平一步到位,是不切实际的。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这六条原则是紧密联系的,需要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全面加以把握。4、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部署。六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具体部署,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基础;二是要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支撑;四是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环境;五是要增强社会团结和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力量。(作者系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博士生导师) 作者:庞元正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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