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绿化项目公开竞标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
园林绿化逐步“管养分离”
新办法2月1日起实施
刺桐公园鸟瞰。下月起,泉州中心市区园林绿地管理权统一。(胡彦明摄)
早报讯 (记者林福龙)下月起,泉州中心市区园林绿化管理将实施新的办法。
根据这一办法,中心市区的大、中型绿化项目将进行公开竞标,城市规划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内由其他部门养护管理的园林绿地全部归口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行业管理,同时园林绿化将逐步推行“管养分离”。该办法是由泉州市政府第55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并将从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意见》中提出,城市公园绿地、绿化广场、城市主要景观节点、景观带、城市主干道、重点建设项目、公建设施及工业开发区等城市大、中型绿化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和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实行公开竞标,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方案评审专家组,经评审确定最优方案后,方可组织绿化工程设计。
泉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绿化建设指标的审核和绿化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批,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及绿化项目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审批,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含初设、施工图设计)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方案评审专家组,经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意见》中指出,对城市园林绿化逐步推行“管养分离”。管理上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完善城市绿地养护市场化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报市政府确定后实施。养护方面则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有实力、技术好、信誉好的专业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将市区园林绿地逐步推行市场化招投标养护管理。
同时,《意见》还确定了处罚权的相对集中。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在泉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要求,依法行使中心市区城市绿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外的中心市区城市绿化处罚事项,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解读·
这些绿地都由园林部门管理
现有园林绿地
市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鲤城、丰泽、洛江辖区范围内的市级公园绿地、市区主要街头绿地、国道和省道市区段及市区七横六纵主干道道路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的养护管理;
鲤城、丰泽、洛江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除市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之外的公园绿地、内沟河(除平原渠外)两侧防护绿地、市区主(次)干道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城市支路及小街巷绿地等的养护管理。同时,负责督促、指导、并落实辖区内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的养护管理。
泉港、泉州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现有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内沟河两侧防护绿地等绿地的养护管理。
规划新建绿地
市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鲤城、丰泽、洛江辖区范围内在建及今后规划新建的市级公园绿地、道路红线宽度40米(含40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道路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主干道主要景观节点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街头绿地的养护管理;
鲤城、丰泽、洛江负责辖区内的在建及今后新建的区级公园、居住区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不含40米)以下的城市主(次)干道道路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城市支路及小街巷道路绿地、内沟河两侧防护绿地等的养护管理。
泉港、泉州开发区及今后新建城区等区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在建及今后规划新建的所有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含道路控制线内的路侧绿地)、内沟河两侧防护绿地等绿地的养护管理。
河道两侧绿地
市水利管理部门负责管辖的晋江、洛阳江等河道以及北高渠、南高渠等渠道两侧控制范围内的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其中属建成区内已建的滨江、滨水公共绿地(如晋江、洛阳江滨江公园绿地、北高渠东湖街段渠边绿地、东干渠两侧绿地),分别由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
铁路沿线绿地
市铁路管理部门负责铁路站区内绿地及城市规划区内铁路沿线两侧控制范围内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其中,在城市建成区内已结合城市绿化建成公共绿地的,原则上由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
公路两侧绿地
市、区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内建成区外的公路绿化带及其两侧控制范围内防护绿地,建成区内高速公路路段安全防护范围内的绿化带、出入口周边绿地、服务区配套绿地等绿地的养护管理。
建成区内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范围等控制区域之外的城市绿化景观带按管理划分范围,由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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