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闭幕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06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294件126304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1398件1537人,包括大案1212件,县处级104人,地厅级干部16人,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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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县处级干部135人
广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学军在会议上作2006年工作报告。报告称,2006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呈捕刑事犯罪案件77747件120469人,批捕72458件110766人。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294件126304人,提起公诉69933件106884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7841件58991人,起诉37029件58002人;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07件599人,提起公诉18件170人,立案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36件301人,已起诉112件227人;批捕金融领域犯罪案326件496人,已起诉297件456人。
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1398件1537人。包括大案1212件,县处级104人,地厅级干部16人,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92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2件29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27件,县处级干部31人,厅级干部2人,挽回经济损失6200多万元。
严格区分犯罪与犯错误
在报告中,张学军检察长对2007年的检察工作作了部署,他特别强调,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要坚持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要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犯罪与犯错误严格区别开来,把犯罪与违纪和轻微违法严格区别开来,把犯罪与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严格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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