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火车、长途客车等,都可以购买一份保险以防万一,为什么每天上下班都要坐的公交车反倒没有乘客意外险?市民王先生为此很担心,万一碰到什么意外,而公交企业无力承担怎么办?昨天,他致电本报呼吁尽快推行这一险种,让乘客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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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目前唯一经营公交乘客意外伤害险业务的是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业务负责人毕先生告诉记者,这项业务问世已有十年,然而在各地都推行得非常不顺利,关键在于公交企业不愿支出这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保费。
考虑到公交企业盈利很少甚至亏损的情况,这项保险出台之初,保费就定得不高,只是营业额的千分之五。也就是说,乘客买一张2元钱的车票,支付的保费只有1分钱,最高理赔额度却有8万元,对乘客的好处显而易见。尽管如此,大部分公交企业还是不愿意支付或者付不起,这项保险也始终未能载入公交条例成为强制性规定。
近两年来这项业务更是每况愈下,大多数参保企业先后退出。目前,上海只有十七八家公交企业参保,多为规模小、路线少、抗风险能力弱的“社会力量”,主渠道的公交企业离保险的距离越来越远。
不管是从保障乘客利益还是从减少企业风险的角度来说,乘客意外险都是必要的。希望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企业更重视这方面的投资,重新普及公交乘客意外险。本报记者孙云
外地一些城市在公交乘客意外险投保方面走在前列。例如,广东省中山市明确规定,残疾人和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但是必须购买年保费为10元钱的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经济困难者可由市老龄委和残联代付。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最高每次可以赔付7000元,保险公司已对此类事故办理过数单赔偿。在厦门,公交保险理赔范围正在不断扩大,乘客精神受损也可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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