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去年5月,我与上海新天无框阳台窗厦门经销点签合同,订购安装8.6平方米无框阳台窗,每平方米价格为430元,合同上注明玻璃厚度为8毫米。该经销点如约安装好阳台窗。去年11月,我无意中发现,自己家的无框阳台窗玻璃比8毫米的薄,经测量,只有6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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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根据郭女士的投诉,湖里区工商局12315的人员约请商家负责人一起来到郭女士家,进行现场调解。经工商人员初步调查,该经销点承认因工人工作失误,将8毫米的玻璃改装成了6毫米玻璃,并表示愿意与郭女士协商解决问题。昨天,在郭女士家,经工商人员现场调解,该经销点同意在近期为郭女士家更换8毫米的玻璃,并赔偿郭女士600元,同时向郭女士赔礼道歉。
工商人员指出,消费者在安装玻璃窗、碰窗等家装物品时,要多留心,要在订购合同中注明材料标准,尺寸,如有必要,最好进行测量,以防“短斤少两”。(胡里值班记者 曾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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