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辞职后,将自己对原公司的不满通过网络和自己开设的博客散布,经估算给受害单位造成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近日,制造这起罕见的损害他人商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岳茜已被蜀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5年7月,我市一家地产顾问公司通过网络招聘录用了广东佛山市高明区的李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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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是双向选择的事,本来应该是好合好散,可李岳茜辞职后却对原来供职的这家公司心怀不满。2006年7月5日、14日,8月6日、7日,李岳茜多次在合肥以及其他地区网站上发布相关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李岳茜说“这家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造成人员出走2/3”。对李岳茜的文章,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接受警方的调查中认为是捏造事实、肆意歪曲,与事实并不符。
李岳茜的一系列文章通过网络大面积传播对该公司造成了直接影响。2006年8月9日,淮北一家业务单位给公司发来了联络函,称在网络上获悉,这家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危机,要求降低该公司的代理费。紧接着,2006年8月10日,池州某房地产公司更是发函中止了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昨天,记者在网络上继续搜索李岳茜的文章,仍然可以打开这些文章。公司负责人认为由于李岳茜的文章传播还在继续,如今公司的很多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而按照合同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销售指标,公司将面临向开发商赔付巨额违约金的境地,面对此局面公司负责人焦头烂额。据悉,李岳茜在淮北也在做楼盘代理业务。
2006年12月19日,警方在淮北安排警力拘传李岳茜,遭到其抗拒,打伤民警后李岳茜被警方抓获。
(向涛胡晓斌)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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