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发自北京的报道,近期,中共中央组织部在河北、湖南等13个省区市进行县(市)委书记用人试点工作,试点标准包括“三推荐”和“四公开”。报道引述观察人士称,中央此举给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套上一个“紧箍咒”,有望防止和杜绝其在用人方面“一言堂”。
试点标准“三推荐”,即群众联名、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三推荐”;“四公开”则指提名人选须由组织部门公布空缺职位,保证提名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做到推荐职务、任职资格、职务标准和推荐结果“四公开”。
组织部门将对县委“一把手”推荐的干部人选进行全面了解。若所推荐的人选不符合选任标准和条件,任用后又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县委书记推荐干部失察责任;造成用人失误的,除对违反程序任用的干部进行纠正,亦将追究县委书记违纪责任。
报道指出,近年来,中国内地一些县委“一把手”在用人方面任人唯亲、买官卖官,致使县委书记群体成为“腐败重灾区”。(刘越山)
(责任编辑: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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