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 卫楠)韩城市龙门镇阳山庄村欲新建一座大型水泥厂,规划厂址将占用200余亩耕地。自2006年10月小麦耕种时节起,村上告知村民,既定厂址范围禁止耕种,但到目前这片土地仍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日前,在阳山庄村北,可以看到一片用石灰画线的土地,在这片土地旁边,对比明显的是一垄垄青绿的麦田。据村民介绍,划定的耕地不让种的原因是“马上要投资两亿多元建设水泥厂”。去年10月以来,村民要正常播种小麦时,村上告知,不能耕种。但至今水泥厂却迟迟未见动工,“村民也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阳山庄村依托石灰石资源,大规模发展村办企业。如今,平均5.1名村民就有一辆私家车,成为韩城远近闻名的“首富村”。
对于土地被撂荒一事,村支书说,这次占用耕地在220亩左右,只是“在土地审批手续上碰到点困难”;同时占用的土地相对贫瘠,等手续完结后,将就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给村民作出相应补偿。他说,村上投资建设水泥厂,是为群众谋长远利益,目前已得到韩城市支持,国土、环保、安监都给予配合,“用地手续只等省上批复,春节后就可以完成”。
记者在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按照《土地法》,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但韩城市国土资源局至今未接到任何申请材料。
该局耕地保护科负责人称,如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他肯定知情,目前没有申请,更谈不上审批。对于村上禁止村民耕种的做法,他表示,这属于违法行为。
法规链接
《土地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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