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作案8起连敲带抢得4万余元,抓捕时一嫌疑人拒捕潜入水中溺水身亡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徐丽碧)开着一辆玻璃破裂的老式别克四处闲逛,遇到货车就以被对方车辆掉下的石子等物砸破挡风玻璃为借口施行敲诈,敲诈不成竟殴打司机行抢,用这种办法,以颜某池为首的一伙人在一个月内共作案8起,非法所得43000元。
敲诈:“砸坏玻璃赶紧赔钱”
2006年3月15日下午,颜某江开着一辆挡风玻璃出现裂痕的老式别克轿车,载着颜某池在同安城区闲逛。路过环城路东桥路段时,他们看见一辆机板车运载煤角经过,两人遂合谋以挡风玻璃被对方砸破为借口进行敲诈。
随后,颜某江在路上捡起一块煤角放于挡风玻璃下,开车追上机板车并把它拦下。颜某江和颜某池称机板车上掉落的煤角砸破了他们的挡风玻璃,要求对方赔钱,并拿起挡风玻璃下的煤角给司机杨某看。杨某打电话告诉公司管理人员叶某,并与两人到汽车修理场进行估损。
在汽修场,颜某江暗示汽车修理场的修车工颜某山估价4500元。叶某赶到汽修场后,提出到公司定点的修车场估价,后估得大致的价格。叶某提出要报案找保险公司理赔,颜某江谎称民警要抓他,若因报案导致他的车子被扣走,要叶某负责。几番交涉之后,叶某于当天下午将3000元交给颜某江作为赔偿。
事后,颜某江等人故技重施,分别于2006年的3月16日、21日和4月4日以类似方式敲诈他人,得现金共计22000元。
抢劫:“不赔我钱拳头伺候”
除了直接在马路上拦车敲诈外,这伙人敲诈不成竟当街殴打司机行抢。
2006年4月1日凌晨1时许,颜某江等人开车在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北路小西门车站路段,将漳州市漳浦县人陈某驾驶的小货车拦下。颜某江等称陈某开车碾压溅起的石块击裂了他们车子的挡风玻璃,陈某否认,颜某江等人即对陈某拳打脚踢,逼其承认并打电话叫人来理赔。
陈某赶紧给车主打电话,车主则委托朋友郭某前来处理,颜某江当即索要人民币5000元的补偿费。陈某见状提出车子有保险要报案,颜某江等人再度殴打陈某,郭某忙劝止。郭某提出以自己身上的人民币2000元赔偿遭拒绝,颜某江要求郭某马上去借钱赔偿。无奈之下,郭某只得向朋友借了3000元钱,又回到现场让陈某交给颜某江。
之后,在2006年的4月2日、10日和14日,颜某江等人又先后三次用类似方案先实行敲诈,遭到拒绝后直接殴打驾驶员施行抢劫,共抢得人民币21000元。
此外,颜某池和颜某江还分别于2005年11月及2006年4月参与斗殴,犯下故意伤害罪。
2006年4月24日及5月4日,颜某池等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颜某江则因抗拒抓捕潜入水中溺水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