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兰州电
42岁的兰州军区空军飞行员李剑英在执行飞行任务中遭遇鸽群撞击,迫降失败,不幸牺牲。空军组织的调查表明,在处理险情过程中,李剑英从试图跳伞改为放弃跳伞、努力迫降,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开飞机航线附近的村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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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空军为李剑英烈士追记一等功大会在兰州举行。李剑英的妻子李月平代领了空军为李剑英烈士追授的一等功勋章、证书以及“空军功勋飞行人员金质荣誉奖章”。
2006年11月14日,李剑英驾机执行空中巡逻任务着陆下滑中,飞机在距地面194米处与鸽群相撞,造成发动机停车。12时04分09秒,他向地面指挥塔报告:“我撞鸟了,我要调整跳伞。”6秒钟后,他改变跳伞计划,准备实施迫降。失去动力的飞机下滑至距机场跑道600米处的水渠时,不幸与高出地面3.5米的水渠护坡相撞,机身解体爆炸。从遭遇险情到牺牲,全程仅16秒钟。
由多名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空军调查组实地勘察表明,从鸽群撞击点到飞机坠毁点的两侧680米范围内,分布有7个自然村、一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和一个砖瓦厂,共有814户居民。同时,由于任务需要,李剑英驾驶的飞机携带有数百升剩余航油和航空炮弹、氧气瓶等易爆物品。
调查排除了飞行组织指挥、飞行员操纵、装备技术保障等原因。根据飞行参数即“黑匣子”数据记录、飞机残骸检查和飞行员与地面指挥塔的通话录音,调查认定,李剑英没有跳伞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顾及飞机下方和视线内较为密集的村庄安全。
“跳伞装置完全正常,老英(李剑英)报告说要‘调整跳伞’,唯一需要调整的就是飞机所处位置。”李剑英生前战友、有着十多年飞行经验的兰空某团大队长曹长福说。
“从他当时所处高度和位置向地面看的话,飞机几乎是紧贴着村庄的。”曹长福说,这种情况下如果弃机跳伞,载有易爆物品的飞机很有可能掉入村庄,后果将是毁灭性的。
根据空军有关条例,在特急险情发生时,跳伞是飞行员的权利,也是安全系数较大的选择。而李剑英最终选择了具有很大风险的迫降,并将飞机驾驶至村庄外空地。飞机解体爆炸时,没有造成附近任何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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