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薇频)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调查,我省已有26.27%的城镇居民家庭可在家里直接上网浏览新闻、查看信息资料、游戏等。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湖南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出人均达12.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7%。
网上购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2006年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电脑39.44台,同比增长12.9%。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26.27台,同比增长1.9%。也就是说,已有26.27%的居民家庭可在家里直接上网浏览新闻、查看信息资料、游戏等。而居民家庭传统的信息化设备拥有量则稳中有升。如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29.6台,其中接入有线电视的101.34台,拥有固定电话84.68部、移动电话146.02部、传真机1.52部、摄像机3.6架、照相机36.85架。特别是移动电话设备更新快,百户家庭购买移动电话达到22.56部,购买金额人均达到89.08元。城镇居民通信服务费人均达到420.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