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21日讯
2006年,全省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和省财政资金,共支出民政事业经费3.3亿元,使160多万人从中受益。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在支出的民政事业经费中,城乡低保资金占了近一半,达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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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民政部门还支出救灾救济资金5400万元,共124万余人受惠。此外,我省还支出优抚金7385万元,安置经费3651万元。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救灾救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为基础,临时困难救济、社会慈善事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等制度。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黄晓华朱斯斯 石青理)(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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