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君 本报记者 季佳莹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从孔子所言“致中和”、“和为贵”,到墨子提出“兼相爱”、“爱无差等”,从孟子描绘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到董仲舒称道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和谐”的思想一直就深深地浸润在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及生命智慧的源头里,渗透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追寻社会和谐的历史脉络中。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又部署了今后5年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将“和谐”印到自己治国理政的旗帜上,不仅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新境界,同时也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发展。振兴中的哈尔滨正按照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开启和谐发展新的征程。
“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二元结构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初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共同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事业更加繁荣,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党代会报告为我们描绘了和谐哈尔滨的全景图,而要把这幅美丽的图画变成现实,还需全市上下的戮力同心,扎实工作。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没有和谐农村,就没有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如果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城乡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慢,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差距不但不缩小,反而不断扩大,这种发展的不协调必然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没有和谐农村,就没有和谐社会。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实现形式和长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紧紧围绕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更加和谐稳定的目标,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直面大城市、大农村,大工业、大农业的基本市情,党代会报告已明晰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而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加强组织化程度,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抓住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这个壮大县域经济的“牛鼻子”;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也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经过全市人民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一定会变为一幅美好现实图景。
着力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五个着力点,厚重地布下哈尔滨和谐城市建设的棋局
相信谁、为了谁、依靠谁,是否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不竭的动力源泉。报告提出的“四个建设”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和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这五个着力点,厚重地布下了哈尔滨和谐城市建设的棋局:
建设富裕安康的城市———努力改善就业环境;理顺劳动关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搞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切实解决上学难、看病贵问题;大力发展公用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老百姓的富足安康,不仅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而且往往能够更直接地体现经济发展的目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成果最终都要通过社会建设的成效来惠及人民群众,社会事业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会影响社会稳定,也会阻碍经济发展的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来促进社会和谐,又以社会的更加和谐来保证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必须谋求如何让社会的“稳定器”更稳定,“安全网”更安全。
建设文化繁荣的城市———积极推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
一个社会的和谐,在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一个国家没有自己的民族精神和文化作支撑,难以生生不息、历久不衰;一个地区没有自己的人文精神作支撑,同样难以携手同心,团结奋进。文化作为民族精神的旗帜,作为一个区域人群的共同性格,可以创造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我们要努力使文化这个“软实力”逐渐硬起来。
建设安定有序的城市———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化“平安哈尔滨”创建工作。
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也是和谐社会的目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能。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和危机,不仅要在常态条件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更要在非常态条件下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为百姓生命安全扣紧“安全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建设民主法治的城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民主法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将民主法制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特征,使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追求具有了新的时代精神。和谐社会的治理,必须贯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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