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7日,市民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承担经营责任的巴士公司7路队公交809路渝A86060车到了年终结算时,居然超支了7000多元的轮胎费。
付称,去年6月20日他才签下客车的经营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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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随付赶到7路队,王队长解释,路队对驾驶员负责经营的车辆在燃油消耗、轮胎使用等多方面进行了成本核定,在年终进行结算。如超出核定值,驾驶员需承担相应费用。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单车经营责任书》上看到了相关约定。
昨日记者得知,经过援助,7路队已将工资全额发予了付先生,超出的轮胎费将根据付只经营了去年下半年的情况调整,通过其他方式结算。记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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