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丈夫同事的老婆认作自己亲妹妹,并将其一家三口的户口迁至自己名下,以骗取75平米的拆迁安置面积。5年后,真相大白,被其认作亲妹妹的一家三口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其骗分的拆迁安置内容无效,且承担1200元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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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的丈夫和王先生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两家都住在省城新站区。2001年9月,陈女士所在的街道开始拆迁,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面积,同年11月,陈女士向拆迁事务所提交了申请,杜撰王先生的妻子是自己的妹妹,“妹妹”因单位没有住房,一家三口与自己家住在一起,恳请一并给予安置。
陈女士的申请被两地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情况属实”得以通过,陈女士因此多分了75平方米的安置面积。直到去年初,王先生家所在的街道进行房屋拆迁安置时,王先生才知道与同事做了5年的“亲戚”,且被其骗取了拆迁资格,致使自己得不到安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先生一家三口将陈女士诉之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一家三口与陈女士并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更没有在一起住过。陈女士虚构家庭常住人口,采取欺诈手段非法谋取安置待遇和利益,不仅侵犯了王先生家的财产利益,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大雁、黄瑞莉、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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