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电话推销股票 670人被骗4000万
早报记者 张凌 责任编辑 李道权
“只要花1.7美元/股买进,等上不到一年,每股便能净赚2.3美元。”就是这样一个电话,670多名投资者纷纷拿出他们的投资款。
日前,涉案的谢长华等8人因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罪分别受到处罚。其中,主犯谢长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电话推介股票诈骗
2005年4月8日,几位市民向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报案称,因购买了所谓的即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境外公司股票而被骗。
经查,谢长华伙同其丈夫黄某及刘某等人在境内利用居民对境外股票市场不了解,谎称股票上市即可抛售且每股价不低于4美元,兜售自己印制的美国上海化工公司、安基美国生物有限公司、美国玉同药业公司等所谓美国股票进行集资诈骗。案件涉及受害人多达670余名。
去年底,市一中院对谢长华等8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谢长华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50万元,公司董事黄某被判7年,公司财务总监被判5年,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警方:电话推销需谨慎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为查案,曾到一些所谓的证券投资公司进行暗访。
经暗访,警方发现,这些公司大多租用高档商务楼,有的还借助多种道具欺骗投资者,比如在办公室悬挂外国国旗、与名人合影相片或交易所相片。
而推销员往往先精心编制对话内容并随机拨打电话,以免费进行证券投资辅导为诱饵招揽客户。随后他们就利用境内企业近期赴海外上市的热点,向对境外资本市场不了解的市民灌输所谓增值理念。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沈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本市部分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咨询公司销售非上市公司股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市公安局会同证监、工商等部门目前已侦破了一批案件。
据介绍,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以“西部发行、东部交易”或“境内发行、境外上市”为幌子,通过偷换概念蒙骗投资者。
其通常表现为: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股票发行已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市民购买所谓“原始股”;非法中介机构则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和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向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以电话、传单和召开推介会等方式进行的投资宣传,市民应谨慎,千万不要轻易相信。
(责任编辑:安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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