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月21日电(记者曾曦)新年伊始,江西上高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假冒世界名牌案。生产假冒名牌皮具的吴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2006年4月,江西宜春市上高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上高县锦江镇一家皮业加工厂生产假冒法国路易·威登“LV”品牌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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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明,来自浙江瑞安市的吴某和当地一名生产者合伙在上高县锦江镇成立了一皮业加工厂,从2005年9月起,开始生产假冒法国路易·威登“LV”品牌皮具,并销往全国各地。警方在对吴某等人的制假事实查清后,将此案移送公诉机关。上高县人民法院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对吴某制假案进行审理,并于近日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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