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城黄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在街头打电话,给了20元钱,老板声称无法找零,要求她换了零钱再付账。黄女士对此不满。
黄女士介绍,昨日她用公用电话打了一个电话,花费0.8元钱,她用20元整钱付费,老板当时予以拒绝,并表示打公用电话需要自己备零钱,他们一般不找零钱,并称“这个是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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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急之下,黄女士不得不在该老板的摊点买了一瓶饮料将整钱化开。黄女士纳闷,明明有零钱,为什么电话费需要找零老板就不肯找零?
接到反映后,记者昨日随机查看了几个公用电话亭,发现大部分电话亭老板都在电话上标上“打电话自备零钱”或者“不找零钱”字样。
针对这种现象,记者咨询有关律师。据介绍,实际上这种所谓的行业规则无效,如果有损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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