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乡里近20年,涉案35起犯下罪行11宗
五常一恶势力团伙覆灭
桑继忠 本报记者 闻礼莉
日前,横行五常市近20年的姚颖、姚卓犯罪团伙,终于被押上了审判台。以姚颖、姚卓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犯有故意杀人、伤害致死、抢劫、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罪、盗窃、伤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1项罪名,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持枪杀人罪案浮出水面
2005年2月26日晚,姚颖和韩光达,为了与拉林镇的潘某争夺五常的沙石市场,指使姚卓、张殿军、陈晓手持猎枪去报复潘某。3人驾车行至拉林镇一工厂院内发现潘某轿车,姚卓持刀下车将该车轮胎扎坏,被害人史峰发现后追赶姚卓。张殿军、陈晓一见,分别手持猎枪下车,张殿军向史峰胸部射击一枪,将史峰当场杀死。
“2·26”枪击案件发生后,五常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经过连续走访调查,犯罪嫌疑人姚颖、姚卓、张殿军、陈晓等人逐渐浮出水面。3月7日,专案组在背荫河镇秘密抓捕张殿军,经过一番政策攻心,张殿军终于交代出犯罪过程。随后姚颖、姚卓、陈晓纷纷落网,同案犯韩光达迫于法律的威慑投案自首。
闻听这些横行乡里的害群之马落网,许多群众奔走相告,随后一封“人命关天以钱代刑、逍遥法外害人成性”的上访信呈报到哈市有关领导手中,姚颖、姚卓犯罪团伙的累累罪行,引起了市有关领导的极大关注,此案马上成为督办案件。
翻开积案时光掩不住罪恶
看着控告书上的20余条犯罪事实,专案组成员感到案情重大、责任重大,而举报最早发案时间,竟是1991年(后期调查得知第一起枪案发案时间是1989年),时间已经过去近十多年。专案组成员不畏艰难,从1989年发生的第一起枪案查起,一桩桩罪案水落石出。
1989年3月,当时在五常市物资部门当司机的姚颖看上了师范学校一女生,随后他发现五常农职高中有一男生经常去看这名女生。其实这二人是兄妹,不明情况的姚颖竟手持猎枪,在农职高中门口将该校学生刘某、孙某打伤。但此案后来被私了。
1991年1月17日晚,背荫河粮库职工田某无意中碰了姚颖一下,双方引起争吵。姚颖怒不可遏,竟回家取出猎枪,射中田某胸部,田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据办案人介绍,此案当时双方当事人最后私了,姚颖承诺给9万元赔偿,但实际只得了5万余元。受害人家属考虑到姚颖势力大、惹不起,最后只好“认了”。
1997年1月1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姚颖(时任五常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司机)驾车从秦皇岛开往北京。车行至河北省迁安市野鸡坨镇路段时,因为受害人武某过横道差点与姚颖的汽车撞上,姚颖与其发生激烈争吵。随后姚颖拿起车上千斤顶砸向受害人武某头部,被害人武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治疗期间姚颖为其付了4万元,武某死后双方私了。
十几年来,他们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众多受害人敢怒不敢言。2000年的一天,姚卓伙同他窜至背荫河镇受害人孙某家,持刀威胁孙某、刘某二人,强行索要6000元称晚上来取。二人无奈当晚只好拿出3200元供其挥霍。此后,姚颖等人以同样手法窜至被害人吴某、杨某等人处,先后多次对受害人勒索,其中吴某两次被勒索2500元。
自2003年以来,姚氏兄弟一伙占据五常市背荫河镇至郑家村、郑家村至大盘道区间客运线路,不允许其他人在这条线路上经营客运,为此经常砸车打人。实际上姚氏兄弟没有任何营运手续。
天网恢恢恶有恶报
2006年8月,五常市公安局在局长孙延滨的带领下侦查终结,他们将这伙作恶多端的犯罪嫌疑人8人移送检察机关。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判决,姚颖犯有故意杀人罪、多起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处以罚金10万元。被告人张殿军犯有故意杀人罪且情节恶劣,其抢劫数额巨大、盗窃数额巨大,同时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姚卓凡有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陈晓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以罚金9万元。姚氏兄弟团伙的其他成员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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