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
——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通过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章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艺演出、文艺作品展、家庭助廉和廉政文化建设论坛等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通过开通纪检监察网站,开展网络评论,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拓宽了教育渠道,增强了教育效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收到127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的礼金75.83万元,处分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55人,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纠正。以县、乡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继续开展反对和制止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挥霍浪费、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五查五纠”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处理了527名违纪违法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两免一补”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等政策,查处教育乱收费134起,退还各种乱收费462.26万元。全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1.48亿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案件237件。对各地取消农业税和执行“三补贴”等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4598.24万元。同时,继续巩固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全面清理涉及城市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地税、广电系统行风评议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省级和14个州市开办了“政风行风热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32个。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执纪执法机关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05件。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25190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96件,处分违纪人员152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5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576.25万元。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7人,占受处分人数的3.7%。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信访听证等制度,实行检审分开、审复分设、公开审理以及三级联动、个案总结等,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安全文明办案,较好地发挥了办案的治本功能。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共为1049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拓展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推进,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委员会、项目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实施,金融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进入市场、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健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9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121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1056人次,诫勉谈话1691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821人次,询问质询161人次,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1310人次。省纪委、省监察厅加强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配套制度建设,12个州市完成了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审计机关对40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48亿元。(张瑞芳)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