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你的能力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对于很多求职者而言,这是在应聘失败时最常听到的一句话。事实上真是如此吗?近日,部分人才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这只是企业的“挡箭牌”而已。托辞的背后,落选者仍是因为相貌、身材甚至性别等不符合“潜规则”,才被刷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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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市少见“是非启事”
“只招男性”、“身高1.7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曾几何时,这是不少企业在招聘会上公开登出的要求。这些启事往往会招来是非,一度饱受求职者批评。
记者近日探访了数场招聘会,发现这种情况如今非常罕见。除极个别工作性质特殊的岗位,绝大多数企业的应聘要求都显得非常普通。据了解,这与招聘会的组织方有一定关系。目前,上海大多数人才市场的招聘启事必须统一规格,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自由发挥。
“特殊要求”转入地下
不过,这不意味着就业歧视销声匿迹了。记者了解到,多数企业的“特殊要求”并未改变,只是不公开而已。
一位人事经理私下透露,不久前她曾到上海外国语大学招聘翻译,当时打出了“容貌身材俱佳”的要求,一些大学生当场提出质疑,到底是“要美女还是要翻译”,弄得企业非常尴尬。后来干脆把这句话抹掉,但要求没有丝毫改变。
沪上一知名人才网站的朱小姐长期和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合作,对其中的“猫腻”一清二楚。她告诉记者,不仅是一些中小企业,就连知名公司都有就业歧视。其中最明显的是性别歧视、相貌歧视和经验歧视,身高歧视、方言歧视、经历歧视等也经常存在。
制约细则应尽快出台
针对就业歧视,我国的法律并非无所作为,《宪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明确就业平等的概念,但相关法律条款都缺少必要的、有针对性的细节规定。尤其是面对隐性就业歧视时,更是很难确定和加以惩戒。
一些求职者就提出,企业拒绝完全可以,但不应以一句“能力不足”来搪塞,是否应以书面形式写明落选的原因和建议,这既能有利于自己今后拾遗补缺,也一定程度上杜绝就业歧视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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