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 原国务院财贸小组副组长林海云同志(部长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1月7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在林海云病重期间及逝世后,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黄菊、回良玉、吴仪、张立昌、周永康、贺国强、曹刚川、曾培炎、王刚、李鹏、朱镕基、李岚清、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等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林海云1911年生于福建省龙岩县(现龙岩市)。1928年春,参加了中共龙岩县委组织的“后田暴动”。1932年参加红军,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总务处文书科科长、中央军委总动员武装部文书、军委五局出版科副科长。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两万五千里长征。1937年在延安抗大二期学习并兼支部书记,后任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四科科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工商总局副局长。1946年任冀南区党委经济部副部长,后任华北政府工商部副部长。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央贸易部国外贸易司司长,中央对外贸易部办公厅主任、部长助理兼海关总署署长、副部长,1965年任中央对外贸易部党组书记、代理部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国务院财贸小组副组长。1982年离休。
林海云是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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