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爆发病猪肉的“短信谣言”之前,有关的传闻已经在北京所属的一些县市民间传开,最后积聚起很多的猜测,直至短信谣言爆发。事件之后我们反思,对基层政府来说,及时公开透明地处理信息,消除公众疑惑,对增强政府公信力,将谣言扼杀在萌芽状态都是必要的。
谣言在民间传播
1月13日,周六。北京市卫生局通过电视台晚间新闻澄清:北京没有发生由于食用猪肉而引起的任何疫情、手机短信内容不实。一场引起更大恐慌的谣言至此平息。有关专家评论说,作为公共卫生主管部门的北京市卫生局,在短信谣言事件发生后,“反应是迅速和及时的”。
北京市卫生宣传中心负责人白莹告诉记者:“谣言短信在1月12日开始传播,13日大规模爆发,北京市卫生局的在数小时内做出回应,公开信息,避免了谣言的进一步扩散。”
不过,短信造成的影响不会很快消融。1月17日,北京八里桥市场相关负责人说:“政府出面辟谣,谣言已停止传播,但谣言的影响不会很快过去,老百姓的心态只有一样,不管真假,等这事彻底过去再说。”
该市场有关人士表示:“在元旦之前就听到了类似的传言。有的说是通州发现了病猪,有的说病猪是来自河北。但消息一直不确切,如果谣言涉及地能及早出面辟谣,谣言不会向更上面的一级传播。也就不会造成今天的影响。”
据介绍,在谣言通过短信集中传播之前,“猪肉携带病毒”的消息已在北京周边流传了十多天时间。记者在北京的调查也印证了这种说法。
“十来天前就听说猪肉有病毒这事,吓得自家都不敢吃猪肉了。”在通州果园一带从事摩的生意的李兴秀说。李没有手机,类似的消息“都是老乡之间互相传的。”
八里桥批发市场猪肉交易厅管理员邓联也告诉记者,在政府辟谣之前,民间谣言传了至少半个月时间。
类似的谣言在民间不断扩散。虽然传言中病毒的传入地不同,但“最近少吃猪肉”谣言,就这样在北京周边一点点传播、扩散,直至被人从口口相传移植到手机短信。
基层政府的监控缺位
记者在通州调查时了解到,在短信谣言爆发前,北京有媒体报道在通州发现病猪肉,随后,民间开始盛传,通州有一批猪肉携带造成化脓性脑炎病毒,已经流入市场。
通州市民也听到了这样的民间谣言。
出租车司机富先生说:“买猪肉会去大卖场,比较正规,又有买东西的小票,有事了再找他们呗。”
通州区梨园镇西小马农贸市场几位市民表示,早几天就有这样那样的说法,政府也没有出面辟谣,没人知道是真是假,只是告诉亲戚朋友少吃猪肉。
但作为谣言内容涉及地的通州,显然没有意识到谣言波及造成的影响。
通州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也没有关注到民间流传的病猪肉谣言,对个别媒体的报道也没有及时澄清,谣言穿越市井街坊,以小道消息的形式在社会上传播。1月12日左右,通过手机短信迅速爆发。
北京八里桥市场见证了谣言传播过程对市场的冲击。
“市场每天出售生猪七百头左右,我们在元旦前听到民间传言时,媒体还没报道,对市场影响不大。”该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但随后媒体开始报道北京一些地方有生猪死亡,报道比较模糊,说原因正在调查。
“这样一报北京市民不敢吃猪肉了,那时影响挺大。”
危机意识还需增强
北京市卫生局卫生宣传中心马彦明表示,接到朋友发的短信问询之前,并没有接到北京所属地市的通报。
这天上午,友人发来短信问马彦明:“暂时不要吃猪肉,现在猪肉携带一种化脓性脑炎病毒,北京所有医院刚开完会,这条短信是真的吗?”
中心负责人白莹也在这个上午看到家人接受的类似短信,旋即有记者打来电话询问短信的真实性。挂完电话,白莹立即向卫生局领导汇报短信内容。此时,北京市卫生局已经着手核查短信真实性。经过核查确认短信内容不实之后,北京市卫生局将情况向卫生部汇报。
随后,北京市卫生局开始通知媒体发布消息,正式辟谣。
1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也通过媒体发布消息,自2006年12月5日开展针对非法鲜肉交易“零点行动”以来,在所有进京路口、大型批发市场周边、部分城区路边共查扣未经检疫或手续不全的猪肉约28828公斤,但尚未发现病死猪肉。
这一天,是北京市相关部门发布辟谣消息后的第五天。
在整个事件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自己虽没收到类似短信,但却看到朋友收过。“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前期或多或少总会有谣言,并且这些谣言都通过非正式途径传播,事件本身受关注度越高,谣言传播的规模就越大速度越快,这就是谣言的规模效应。”毛说。
毛寿龙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食品的要求高了,而社会自身可信度不够,而一些政府官员又倾向于控制消息,考虑这个东西发布出去会不会引起社会恐慌,这样公众最初的猜测很容易因拿不到确切消息变成谣言。
毛寿龙说,“当谣言还在民间传播时,政府就应该多提供一些信息,增强透明度,多在信息公布上投入一些力量,还应该认识到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理上恰恰是政府树立公信力的时候,从官员个人政治前途上讲也有好处,那个部门在公共危机中处理得当自然就树立了本部门的公信力。”
“北京在短信谣言之前,确实在一些地方发现病猪,对政府来说,各职能部门应做好本部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关注基层的民生动态,公开信息,增强透明,以消除公众疑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将谣言在萌芽状态消灭才是最主要的。”
短信谣言罪与罚
在这次谣言事件中,人们也再次见识了被媒体称作“第五媒体”的手机短信的能量。
“核裂变”,北京市卫生局宣传中心马彦明这样形容短信传播谣言的特点,“这种短信有很大的迷惑性,特别是其中的据央视报道、据卫生部透露等等,而且还有各医院已经开过会,这都让公众很难判断其真实性,加速了它的传播。”
从理论上讲,如果谣言短信出自一人之手,那么从任意一条短信入手,都可以找出始作俑者,但在现实中这样做几乎没有可能。
北京市相关部门辟谣后,有媒体转引北京市公安局的说法报道:对短信造谣者,如果证据充分,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依法进行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消息一出又引起公众讨论:转发一条短信会有这么严重后果吗?如何保障公民接发短信的自由,又不至于严重危害社会?
1月17日,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否认公安部门有过这样的说法。认为目前“应以卫生部门的权威发布为准,暂时没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如何处罚也就无从谈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说,制造短信谣言如果被处刑,前提一定是严重危害社会,它必须具备几个法律要件,首先肇事者的主观目的是制造混乱,其次短信内容虚假,第三动机是故意散播,第四是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一定社会恐慌,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朋友间一般善意的转发肯定不会追究责任,即便内容被证实虚假,类似此事件中的短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展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泽认为,朋友间对谣言短信的转发很难定型为严重危害社会,是否构成犯罪要通过法院审判后确定,中间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如果说转发虚假短信就会判刑有点危言耸听”。(郑州晚报记者/宋振科 报道)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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