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莹)“2006年11月10日开业,2006年12月5日首饰柜台被盗黄金项链8条,价值1万余元,2007年1月12日,商场1至5层部分服装、手表柜台商品被盗,价值2万余元。”昨天,刚开业两个月的新华百货因为治安保卫工作不当接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被西城公安分局处以单位2万元罚款,4名直接责任人分别被处800元或500元罚款。
据了解,当日商场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在关门后巡逻,防侵入红外系统没有开启,监控室保安值班时睡觉才给嫌疑人创造了可乘之机。
案件回顾:1月12日 北京新华百货多家商铺被盗 盗贼偷名牌连穿带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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