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赵桂华)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会随时可见做各种工作的农民工。铺路架桥的、建筑高楼的、打扫街道的、装修房屋的、家政服务的,医院护理的、运送垃圾的、送奶送水的、浇树种草等等,无不是农民工在这些岗位上冒着酷暑和严寒,进行着艰苦的工作和劳动。
农工党辽宁省委建议,城市化不能仅把注意力放在扩建马路、广场和建设豪华的建筑上。也不能把农民工在城市的“漂族”大流动,视为城市化的加快和成功,一定要解决好农民工居住问题,把廉租房的建设列为城市化的考核内容;城市应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房建设,除允许有城市有户籍的低收入居民购买外,也应该给没有户口的低收入的农民工;同时一定要把农民工廉租房建设作为一项责任和指标,在城内、城外,东西南北规划出一些地段,由政府提供地皮,建设一批只租不售的农民工廉租屋;要突出廉租房的公益性质,不能推向市场。政府还应支付一批财政经费,对农民工租房的建设和物业进行资助和补贴;廉租房不能建设的过远,也不易过于集中,要有利于农民工就近上班和减低交通费用;廉租房的建设数量要与农民工数量相适应,防止用廉租示范点,当作点缀和花瓶。
此外,农工党辽宁省委还提出,城市应尽早放开户籍,使有条件的农民工做到愿留就留,迁徙自由。各大城市要调整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按行业、按年头制订农民工最低工作标准,保证农民工的收入与当地工资标准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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