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强)1月19日,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联合通报了泊头市文庙镇第一幼儿园的32名幼儿发生甲肝事件(本报2006年9月22日报道)。2006年八九月份,泊头市文庙镇第一幼儿园的32名幼儿发生了甲肝。
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加强学校托幼防病工作
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在通报中要求,各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学校校长和托幼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尽快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学校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加强儿童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针对儿童疫情特点,建立儿童疫情应急处理制度,保证儿童疫情得以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疾病控制机构要经常深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许可作为办学、办园的前置条件。在传染病的易发季节,各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开展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联合检查,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各项措施。疾病控制机构要积极主动帮助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共同做好儿童疫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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