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章官翔 陈英 记者 俞连明
“如果想拿回笔记本电脑,请与我联系,QQ:45144×××”。小偷偷了两家办公室,还大大方方把自己的QQ号留下,要失主花钱“赎回”被盗物品。
西湖公安分局翠苑派出所苏警官和王警官碰到了这么一件事情。
这两家公司来报案,说贼还留了QQ号。
贼得手后留联系方式,当然不会是炫耀他本事高明。他以为,这些笔记本电脑里面肯定存了大量公司的业务数据,这些数据对公司来说也很值钱。对他当然没什么用。他就想要失主拿钱来换数据。
那我们就将计就计吧,引小偷上钩。我们加了那个QQ,他给我们留了这么句话:“欢迎你来加我的QQ,我要2万元,答应我就把卡和那U盘还有七七八八的都还你,虽说是偷你的,但我还是有个人信誉的”。
为了迷惑小偷,我们就跟他说:“我们找了警察,金额太少,他们帮不了我们。”
小偷回了一个:“不可能的,说不定我去了就把我给抓了……我不能冒这个险……”
一来二去,我们说:“也不用说太多,1万元我认了。”几次上线聊天,小偷就是不肯露面,要我们把钱打入指定账号再说。
21日下午,我们这边与他聊天,那边找他上网的地方。晚上8点,在拱墅区一家网吧,还在讨价还价的小偷被抓牢了。
犯罪嫌疑人姓邢,21岁,福建省仙游县人。去年下半年开始,给被偷的两家公司的一家当推销员。他欠着公司2980元。他熟悉地形,就爬到这两家公司偷了东西。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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