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市政协委员率众当街打死人受审
本报讯 嘉峪关市政协委员、企业家、嘉峪关市天龙机动车贸易公司总经理何锋和妻子因小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打电话叫来帮手对他人进行报复,致死一人致伤一人。此消息于2006年9月23日经本报刊登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获悉,这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将于今日上午9时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事发:以碰车为由 发生血案
据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9月23日13时左右,何锋与妻子陈海燕驾车途经嘉峪关市林苑酒店门口,恰遇张某、邱某、刘某等人从出租车上开门下车。
检察院:构成故意伤害 提起公诉
2006年10月18日,何锋、李波等5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陈海燕被取保候审。经过检察机关再次侦查后,陈海燕被重新追加逮捕。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何锋、李波、周国俊、王海、张小君、陈海燕、高军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何锋、李波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依法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日,这起案件将在嘉峪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记者:康慧 王建辉
(责任编辑: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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