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薛梅)和邻居每天用气量差不多,但刘先生每个月气表显示的用量却比邻居家多一倍。经质监部门检测发现,原是燃气公司安装的气表没有进行首次检测。
去年1月,家住石柱西沱镇的刘先生(化名)搬了新家,也用上了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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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刘先生使用的天然气表并没有首检标志。”石柱县质监局执法队高队长称。后质监部门为刘换上了一只新表。“现在我一个月气费只有三四十块钱。”刘称。
石柱县质监局在对燃气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和刘先生同一批次的200余气表都未首检。石柱县质监局已经责令燃气公司将这200余只新表送检,并处以千元的罚款。
生活用气表须挂首检吊牌
据市质监局计量处介绍,凡在我市使用的生活用气表在使用前必须首检。通过首检的气表都有一个塑料吊牌,吊牌上有首检合格字样,还有气表的使用期限。若发现自家的气表没有首检标志,可以拨打1236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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